福州市职工医保如何转移接续

导语 在福州申请参加职工医保登记时,应一同申报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提交《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省外还须提交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在福州申请参加职工医保登记时,应一同申报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手续。

  提交《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省外还须提交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用人单位申报外统筹区转入人员中断超过3个月不愿意补缴的,还需填报《福州市已参保职工放弃补缴申请表》(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随军家属的,还需提供《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职工医保关系跨统筹区转入,中断参保如何补缴?

  跨统筹区转移人员,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时,转移前后中断时间不超过(含)3个月的,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2)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可选择放弃补缴,中断前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在退休时予以累计计算。中断参保期间不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重新接续参保时,愿意补缴的,在一次性补缴后3个月内,按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待遇的50%支付;不愿意补缴的,在重新参保缴费6个月内,按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待遇的50%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福州医保余额/缴费明细查询入口,医保缴费、转移、补缴、医保家庭共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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