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材料

导语 福州购买安置房提取公积金要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交款凭证等材料,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需要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或社保缴交凭证之一的原件。

  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

  4.交款凭证(收款收据、增值税发票、交款通知书、结算通知书)

  申请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注意事项:

  1.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可以获取职工的结婚信息的,柜面申请无需提供“结婚证”,若“数据共享平台”查询不到婚姻状况证明或职工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2.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或社保缴交凭证之一的原件;

  3.网上申报仅受理福州地域范围内的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5.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提取】可获取福州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办理条件/材料/地点等信息,还有线上办理渠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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