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条件

导语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与上次离职提取间隔满24个月。

  申请条件:

  1.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我中心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含)以上且未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立新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原非我中心的缴存职工,由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转至我中心的,转入时间满6个月(含)以上;

  3.与上次离职提取间隔满24个月。

  注意事项:

  1.个人账户须经单位经办先至承办银行或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封存”手续后方可个人申请提取或转移;

  2.如职工已入职新单位的,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3.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职提取】可获取福州公积金离职提取额度、办理条件/材料/地点等信息,还有线上办理渠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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