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与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申报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无法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且业务系统中个人公积金账户无具体封存原因,可通过面签《公共服务事项信用承诺书》进行替代。

  申请条件:

  1.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我中心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含)以上且未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立新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原非我中心的缴存职工,由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转至我中心的,转入时间满6个月(含)以上;

  3.与上次离职提取间隔满24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职提取】可获取福州公积金离职提取额度、办理条件/材料/地点等信息,还有线上办理渠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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