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买房提取额度

导语 福州公积金买房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不含住房贷款部分),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提供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

  福州公积金买房提取额度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不含住房贷款部分),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在购房职工及配偶所需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多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下,先自行支付相应部分的首付款,再向中心任一公积金管理部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补足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与预付首付款金额间的差额部分。

  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补充购房首付差额的,不能再以购房提取为由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只能办理还贷提取;

  申请条件:

  1.职工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二手房(含拍卖房)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之日或不动产权证的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无须满12个月;

  3.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提取】可获取福州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办理条件/材料/地点等信息,还有线上办理渠道哦。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