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体优惠政策有哪些

导语 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残对象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轻度残疾对象政府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等。

  具体请咨询当地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

困难群体

优惠政策
低保户 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200元/年)
特困人员 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200元/年)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200元/年)
重残对象 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200元/年)
一般计生对象 省财政增加缴费补贴20元/年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计生对象 在省定20元/年的补贴基础上,地方政府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年)
手术并发症计生对象 在省定20元/年的补贴基础上,地方政府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年)
轻度残疾对象 政府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年)
重点优抚对象 政府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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