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有什么要求

导语 福州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申请要求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

  申请条件:

  1.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应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或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3.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

  4.在省外大修自住住房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房产所在地的户籍证或社保缴交凭证之一的原件;

  5.网上申报仅受理福州地域范围内的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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