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个税大病医疗支出扣除标准

导语 福州个税大病医疗支出扣除是指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个税大病医疗支出扣除范围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个税大病医疗支出扣除标准

  每年在不超过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时,不得享受,需要等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才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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