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上班能申请长乐区公租房吗

导语 事业单位上班能申请长乐区公租房,但要求申请人属于在我区范围内的省、福州市、长乐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转正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录(聘)用的正式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

  事业单位上班能申请长乐区公租房吗

  可以,需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1)申请人属于在我区范围内的省、福州市、长乐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转正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录(聘)用的正式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

  (2)申请家庭成员在我区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无自有住房(不含规划区外的自建住房)。

  申请条件

  一人家庭年(申请当月前12个月,下同)收入7.8万元以下(含),二人家庭年收入12万元以下(含),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5.5万元以下(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在我区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房改房、集资房、购买财政公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或已拆迁安置的。

  3、家庭自有车辆购车款达25万元以上(含)或购置车型排量达2.4L以上(含)的。

  4、《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配租管理的实施意见》(长政综〔2015〕142号)及《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建住宅〔2017〕2号)等已公布文件中规定的不得申请的情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长乐公租房】即可获取长乐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查看房源情况、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公租房补贴申请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