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限价房怎么申请(附咨询热线)

导语 符合条件且有购房意愿的申请人可登录省机关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福建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请表》(附件5),按要求如实填写后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时依照填表须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1.符合条件且有购房意愿的申请人可登录省机关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gswglj.fujian.gov.cn)下载《福建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请表》(附件5),按要求如实填写后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时依照填表须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所在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表格和材料进行核实把关,通过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后在相应表格上签注意见盖章。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厅级主管部门(单位)汇总本级和下属单位的相关表格和材料后,填写《福建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请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纸质盖章表格和电子文档Excel格式,附件6),并附个人相关表格和材料统一报送省机关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受理。

  3.省机关管理局复核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配售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统计分类,按照区分类别、无房优先、同等条件随机摇号的原则研究确定配售对象选房顺序名单,并在省机关管理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具体分类摇号办法、公示及后续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省机关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咨询电话:0591-87275402、87275403、87275407

  省人社厅(负责人才公寓有关问题咨询)咨询电话: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0591-87729466,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0591-87751283,厅人力资源开发处0591-8783377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省直】可获取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限价房二期申购指南、申购材料下载入口、申购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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