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年

导语 发放标准: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可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福建福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最新)

  福建因为高温时间长从5月就开始计发高温津贴!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6-9月:可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拓展阅读:发高温津贴后会降低工资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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