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生儿如何申报户口?

导语 新生儿出生后,新生儿父母应当及时按照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婴儿户口登记。

  福州新生儿如何申报户口?

  根据规定:

  (一)夫妻双方均为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实行随父或者随母自愿原则,可随其中一方落户。

  (二)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

  1、双方户口在同一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同一县(市)范围内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2、双户口不在同一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同一县(市)范围内的可以选择随家庭户或者随集体户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三)凭以下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窗口办理:

  1、申请报告;

  2、《出生医学证明》;

  3、落户方《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户口簿单页:

  4、父母《结婚证》;

  5、选择随集体户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以及配偶在福州市市辖区内无其他住房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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