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户籍在本县或者婚嫁并常住本县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妇双方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十四周岁前死亡的。
3、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4、再婚夫妇,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以上申请条件子女出生时间必须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
福州市关于独生子女证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福州市关于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