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户籍在本县或者婚嫁并常住本县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妇双方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十四周岁前死亡的。
3、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4、再婚夫妇,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以上申请条件子女出生时间必须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
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提交到单位或居委初审——经计生办审核——经区计生委审批——计生委发证及奖励。
温馨提示:《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到所在单位领取,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长乐市计生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市郑和中路200
电话:0591-28209985
福州市鼓楼区人口计生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电话:0591-87516229
福州晋安区人口计生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5层
电话:0591-8399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