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1份)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原件1份);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1份);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1份);
8、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原件1份);
9、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