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拥有福建省户籍的人员或持有福建省内地市居住证的人员
申请条件
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坚持“依法申请、按规办理”原则,申请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出入境事务需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就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四)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派出所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暂住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向公安派出所提供委托人签名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点击查看提交材料详情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1、线上办理福州市户籍或持福州居住证人员,具有合法事由的,可申请线上办理犯罪记录查询业务。>>福州无犯罪证明线上办理指南2、线下办理单位申请查询的或其他情况人员,需持相关证件到派出所窗口申请。本省户籍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暂住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在福建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暂住登记时间起算,在省内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办理时限: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要调查核实情况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需向异地相关部门核查的,核查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办理费用:免费
线上:闽政通APP(点击下载)
线下:福州各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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