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和晋安区新增交通监控设备地点的公告
导语 2023年6月27日,福州市公安局发布公告,鼓楼区和晋安区部分地点新增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设备,详见正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
辖区 |
公示地点 |
查处的违法行为 |
1 |
鼓楼 |
二环北梦山路口南侧 |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
2 |
晋安 |
长乐路塔头路口 |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
3 |
鼓楼 |
凤湖路28号灯杆周边 |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 |
4 |
鼓楼 |
凤湖路小金星幼儿园人行道 |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 |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