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适度开放陵园祭扫

导语 全市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骨灰撒海、植树葬等群体性祭扫活动。各陵园(公墓)实行限制性祭扫,采取实名制预约、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举措。

福州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市、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我市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清明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组织群体性祭扫活动。

  全市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骨灰撒海、植树葬等群体性祭扫活动。取消“福州市2020年生态葬公祭暨骨灰撒海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暂停骨灰楼堂等场所现场祭扫。

  骨灰楼堂、塔(含殡仪馆、陵园、公墓内的骨灰楼堂)等暂停开放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代祭”服务,有条件的可由服务单位或村(居)委会代为开展一次公益祭扫。

  三、适度开放陵园祭扫。

  各陵园(公墓)实行限制性祭扫,采取实名制预约、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举措,减少陵园内人流密度,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清洁消毒、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3月25日起,群众可通过“e 福州”APP祭扫预约平台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获得陵园(公墓)入场祭扫的二维码,按照预约的时间段以“扫码+测体温”的方式进入陵园。

  每个墓位只预约一次、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祭扫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不安排未成年人参加祭扫。

  四、积极推行网络祭扫。

  3月25日起,全市依托福州市殡葬协会建设开通网络祭祀平台,引导群众采取“云祭扫”的方式缅怀先人。

  各殡葬服务机构也要主动开展网上祭祀平台建设,采取开设网站、增设网页、开通微信公众号或开辟网页专栏等形式,推行网上祭祀活动。

  鼓励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开设社区网上祭祀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网上祭祀服务。

  五、强化农村祭扫管理。

  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祭扫工作方案。为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的防控工作,有条件的可在村(居)主要路口设立防控防火宣传岗,开展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宣传、安全教育等工作。

  各地要严格落实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

  六、落实属地防控责任。

  各县(市)区要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各乡镇、村居要采取发放一封信或倡议书等形式,到村入户,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鼓励海外乡亲采用网络祭祖或委托在家的亲戚朋友代为祭扫等方式完成祭祀心愿,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七、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泛宣传2020年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体性祭扫服务、实行限制性祭扫的规定,做到家喻户晓,贏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网上祭祀,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革除祭祀陋习。

  要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民政部门要起到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市民政局工作联络人:裘旦红,联系电话:83250750;市民政局夜间值班电话: 83250691)。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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