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莆田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导语 倡导非必要不离莆、非必要不出境;鼓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各用人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由于国内冬季疫情防控面临新态势,防控工作依然严峻复杂,同时元旦、春节期间是人员流动、聚集的高峰期,做好疫情防控是当务之急。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

  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统筹安排“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和职工休息休假工作,坚决守住疫情传播防线,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全力推进稳生产、稳就业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有效排查和化解劳动纠纷矛盾,确保全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稳定。

  二、鼓励推行弹性休假。

  “两节”期间,鼓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尽量在莆过节休假,减少“两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莆、非必要不出境;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带头在莆欢度新春佳节。

  三、做好人文关怀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协同各级工会和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对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好“两节”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两节”期间坚守岗位、奋战一线和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干部职工,切实予以人文关怀,兑现落实我市连续生产企业的奖补政策,提高企业和职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用人单位要强化返乡和留莆过年的职工生活保障,让留莆过节职工感受到企业“家”的温馨。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协同工会组织,组织走访慰问重点工程、防疫物品生产、城市生活保障及各行各业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落实落细。

  四、强化职工权益保障。

  各用人单位应认真执行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的政策法规,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春节期间加班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各级人社部门应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设立窗口、信件、开通12333人社热线、莆田人社官网网上(http://rsj.putian.gov.cn/)、莆田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方位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纠纷调解申请,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和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作用,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劳动者年底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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