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州买房最新政策

导语 五城区户籍家庭在五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五城区户籍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限购政策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榕政办[2016]186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住房,非本市五城区居民家庭限购1套。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应当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榕政办[2016]186号)中,对实施商品住房限购制定了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征迁安置房等。

  注意:

  144平方米以上不限购。

  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在福州贷款买房适用政策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1.所购住房位于福州五城区,居民家庭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不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2.所购住房位于福州七县(市),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首次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且为普通住房,普通住房按各级政府标准认定;二是通过调查能确认购买的住房为居民家庭第一套住房。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如有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不论是否已结清,均不能认定为首次购房。

  对首次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及利率不得优于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1.所购住房位于福州五城区,居民家庭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不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2.所购住房位于福州七县(市),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家庭拥有1套商品住房且贷款已经结清或无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1.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五城区,居民家庭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不拥有五城区户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2.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七县(市),贷款首付比例均不低于3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且贷款已经结清或无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1.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五城区,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2.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七县(市),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利率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家庭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且有1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1.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五城区,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所购商品住房位于福州七县(市),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居民家庭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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