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操作指引(图解)

导语 出租人用户或者承租人用户发起合同备案,系统自动发送至监管平台的政务端。政务端审核通过后,出租人或承租人可发起合同备案。

  功能说明

  出租人用户或者承租人用户发起合同备案,系统自动发送至监管平台的政务端。政务端审核通过后,出租人或承租人可发起合同备案。

  操作流程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用户点击“备案申请”,选出所要查询的房屋,点击“下一步”。

  

  进入合同信息界面,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上传资料界面,按要求上传出租人和承租人等信息,点击“下一步”,即完成备案申请,待监管平台政府端审核。

  

  如在系统设置网签后自动备案,则可点击“个人中心”—“我的租赁备案”查询该自动备案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可获取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实时网签备案入口、操作指引、材料下载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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