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导语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进福州

  高风险区入(返)榕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符合条件的转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实施时间以离开风险区域起算,已经超过7天的,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健康管理。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及时调整疫情监测、报告和对外发布等工作;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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