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商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

导语 2023年4月4月22日—5月19日每周六上午10:00,福州市闽侯县发放商贸消费券,使用规则见正文。

  2023福州闽侯商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

  2023年4月22日—5月19日期间每周六上午,福州市闽侯县分别发放商贸通用消费券和商贸专享消费券,具体使用期限如下:

  消费券自领券起7天(7*24小时)内有效,逾期未核销自动失效,最后一轮核销截止时间为5月19日。如名额使用完毕,活动提前结束。

  使用须知:

  ①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核销。消费券可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②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每次支付限核销一张消费券,同一用户如同时领取多张消费券,将根据单笔实际支付金额优先抵扣力度最大的消费券。

  ③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核销顺序:商家优惠 > 商贸消费券。

  ④用户需在有效期内进行核销使用,过期作废,用户可在次日继续参与领取。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额度将被收回并滚动发放。

  ⑤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或撤销,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消费券视为用户已使用。

  ⑥展示活动规则和活动门店以当日展示信息为准,票券张数依据每日领取核销情况适时优化调整。如名额提前使用完毕,活动提前终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闽侯消费券】可获取福州闽侯县消费券领取入口、金额、有效期、适用商家、使用规则等信息。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