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州闽侯县惠民消费券领取和使用攻略(时间+入口)

导语 2025年春节将至,福州闽侯县开展“新春来闽侯,文旅惠民8折购”促销活动,发放8折消费券。

  2025福州闽侯县惠民消费券领取和使用攻略

  活动时间:2025年1月21日10:00至2025年2月21日24:00

  活动期间,游客至侯官古街美食区(登记参与补贴的商户)消费的游客,立享8折优惠,同时,线上景区门票(闽越水镇、凤翔首邑温泉度假村)、侯官乡宴(旗江酒楼)、侯官福宴(梅园酒店)、花卉市场促销补贴享不停。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消费券额度:

  1、领券活动:

  闽侯景区门票8折优惠消费券,单笔封顶100元

  闽侯乡宴宴席8折消费券,单笔封顶380元

  2、立减活动:

  侯官古街8折优惠消费券,单笔封顶15元

  消费券领取入口:

  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认证后方可参与抢券。

  领取和使用介绍:

  一、新春来闽侯·文旅惠民景区8折券

  适用于:凤翔首邑(温泉门票)/闽越水镇(景区票)

  参与活动时,消费者需要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联卡可参与活动,且手机须打开定位功能,将云闪付APP更新到最新版本,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仅限定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用户参与。

  2025年1月21日10:00:00至2025年2月21日23:59:59期间,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全闽U惠”平台,访问“闽侯文旅”活动页,领取景区门票消费券。领券成功后,到指定商家凤翔首邑(温泉门票)/闽越水镇(景区票)购买门票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付款,支付立享8折封顶100元优惠。活动总名额于2025年1月21日10:00:00全部发放,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名额领完为止;未领取及未使用的系统收回剩余消费券并于次日发放,以此类推,直至所有名额使用完毕或活动时间结束。单用户活动期间限领取、使用1张优惠券。

  使用规则: (1) 消费者在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使用相应优惠。立减优惠可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2) 优惠不能叠加使用,每次支付限核销一次,将根据单笔实际支付金额优先抵扣力度最大优惠金额。 (3) 用户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或撤销,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4) 展示活动规则和活动门店以当日展示信息为准,优惠次数根据每日使用核销情况适时优化调整。

  使用须知

  票券有效期:票券到账后7*24小时内有效可使用,距活动结束时间不足7天的,以活动结束时间为准。具体有效期可在“我的-优惠券”查看, 逾期失效,不予补发。

  使用限制:单用户活动期间限领取、使用1张优惠券

  二、新春来闽侯·文旅惠民侯官古街8折活动

  适用于:侯官古街指定摊位

  2025年1月21日至2月21日活动期间,用户每日8点至23点(以门店实际经营时间为准),至侯官古街指定摊位消费,使用云闪付二维码完成支付,可享消费单笔8折最高封顶15元优惠活动(2000份名额)。

  单用户活动期间仅限享5次优惠。活动名额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单商户终端单日最高限享200个名额(单商户终端指具有单一商户终端编号的单个商家门店或共用同一商户终端编号的多个商家门店,包括且不限于共用同一商户终端编号的连锁品牌门店等)。

  使用规则: (1) 消费者在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使用相应优惠。立减优惠可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2) 优惠不能叠加使用,每次支付限核销一次,将根据单笔实际支付金额优先抵扣力度最大优惠金额。 (3)用户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或撤销,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4) 展示活动规则和活动门店以当日展示信息为准,优惠次数根据每日使用核销情况适时优化调整。

  三、新春来闽侯·文旅惠民乡宴8折券

  适用于:梅园酒店(上街店)/旗江酒楼

  活动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1日期间,票券到账后7*24小时内有效可使用,距活动结束时间不足7天的,以活动结束时间为准。具体有效期可在“我的-优惠券”查看, 逾期失效,不予补发。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并于次日滚动发放。(所有名额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

  活动内容:2025年1月21日10:00:00至2025年2月21日23:59:59期间,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全闽U惠”平台,访问“闽侯文旅”活动页,领取乡宴消费券。领券成功后,到指定商家梅园酒店(上街店)/旗江酒楼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付款,支付立享8折封顶380元优惠。活动总名额于2025年1月21日10:00:00全部发放,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名额领完为止;未领取及未使用的系统收回剩余消费券并于次日发放,以此类推,直至所有名额使用完毕或活动时间结束。单用户活动期间限领取、使用1张优惠券。单商户终端单日最高限享5个名额(单商户终端指具有单一商户终端编号的单个商家门店或共用同一商户终端编号的多个商家门店,包括且不限于共用同一商户终端编号的连锁品牌门店等)。

  使用规则: (1) 消费者在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使用相应优惠。立减优惠可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2) 优惠不能叠加使用,每次支付限核销一次,将根据单笔实际支付金额优先抵扣力度最大优惠金额。 (3)用户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或撤销,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4) 展示活动规则和活动门店以当日展示信息为准,优惠次数根据每日使用核销情况适时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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