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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禁止携带哪些物品?

导语 福州地铁禁止携带爆炸性、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性物品等6类物品进站,活体动物也不可携带,导盲犬和军警犬除外。

  福州地铁禁止携带哪些物品?

  根据《福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乘客进入福州地铁禁止携带以下6类物品,同时禁止携带活体动物进站。

  一、禁止携带的6类物品

  (一)危险品类:爆炸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及传染病病原体。

  (二)武器类:除执行公务外的枪 械 弹 药、管制刀具及各类攻击性武器。

  (三)妨碍卫生类: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四)安全隐患类:充气气球、自行车(已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折叠自行车除外)、易损伤他人的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逃生的物品。

  (五)超大超重类:重量超过30公斤或者单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物品。

  (六)其他:其他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或者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

  二、活体动物禁止携带

  福州地铁禁止携带活体动物进站,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盲人乘车时携带的导盲犬

  2、执行任务的军警犬

  三、安全检查要求

  乘客应当接受、配合安全检查。拒不接受检查或者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禁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或者责令其出站。

  》》》推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福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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