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有哪些
导语 平潭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即将开始!哪些人群算政策照顾对象?军人子女算政策照顾对象吗?一起来看!
(一)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援鄂医务工作者子女
支援湖北医疗队的医务工作者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簿、单位证明。
2.台、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华侨子女
(1)台、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均可申请到暂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提供:护照、往来大陆通行证、户籍证、暂住证。
(2)华侨子女:指夫妻双方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可申请到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监护人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
提供:父母出入境记录单、委托公证、孩子及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双方护照。
3.军人子女
(1)驻岛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县武装部)的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3)军转干部在转业当年,其随迁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提供:军官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转业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 公安民警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提供:英模证、伤残证或烈士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引进人才和挂职干部子女
(1)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岚综管综[2019]97号文件执行:A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各阶段选择一次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B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选一阶段选择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2)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我区挂职干部的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或党群工作部证明。
5.孤儿(父母双亡)、烈士、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五保证、烈士证、见义勇为证书。
6.残疾人子女
(1)有低保的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如属于突发事故无法提供低保证,必须提供相关证件)。
(2)轻度肢残儿童是指有自理能力且不影响正常上课的适龄儿童(不含智残、聋哑、盲童),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
(3)重度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父母在岚创业或就业具体实际,依申请并经残联审核后安排就近学校入学。
提供:创业者营业执照或就业者一年以上工资证明材料,户口簿、残疾证。
7.征迁户子女
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征迁户子女以及征迁时与征迁户同一户籍地址的亲属,因征迁需要跨片区的可根据其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被征迁户子女认定申请表、征迁安置协议书、选房号、户口簿。
8.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
农村户籍的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节育手术的“二女结扎户”,在2020年6月10日前持户口簿、结婚证、结扎证、乡镇婚育证明等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登记核实后,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9.环卫工人子女
2014年12月31日前工作已满3年且工资关系都在原县环卫所的,现仍在一线岗位工作的环卫工人,其子女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簿、所在单位证明、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 小岛教师子女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小岛任教,现仍在小岛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其子女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教师证、户口簿、学校证明。
11.原有政策性照顾对象,仍按原政策执行。
(1)岚城乡中南大队瑞岭山自然村17户村民子女可申请就读实验小学。
(2)根据原平潭县教育局岚教综〔2013〕181号、182号文件精神,澳前镇龙南村、前进村的村民子女,可以照顾到城关小学就读。
(3)根据原县政府2013年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星海湾1号”楼盘业主子女可申请入学城东小学(提供:户口簿、房产证)。
1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在我区务工的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在中湖小学、中南小学、正旺小学、上楼小学、龙山小学、大潭下小学就读,也可根据其居住地安排到其他农村小学就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2)“三证”齐全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根据城区公立小学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北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或北门小学入学
提供:
a.户口簿;
b.父母一方于2020年3月1日之前办理潭城镇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c.父母一方于2020年3月1日前持有的营业执照或在我区持续缴纳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社保证明。
(二)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注意事项
1.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10款的,需于7月7日至7月9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2.第8款由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审核、汇总;第11款中“星海湾”业主子女材料由星海湾房地产公司汇总;龙南村、前进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由村委会汇总。本条各款统一于6月10日前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3.第12款“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可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于7月1日至7月7日参加网络预报名
4.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6类可根据申请安排入学,7—12类照顾对象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小学】可获取招生政策、报名结果查询、招生日程、志愿填报、学区划片、电话、民办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