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2020年秋季初一年招生(时间+对象+详情)

导语 平潭2020年秋季初一年招生工作意见公布啦!今年什么时候开始招生?一起来看!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秋季初一年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机制,结合我区教育资源分布现状,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1.农村初中按照乡镇所在地划片招生。

  2.城关公立中学片内生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原则。

  二、招生对象

  2020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各公立中学招生

  招收本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城关中学招生

  1.潭城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平潭一中(北街校区)与城关中学按1∶1的比例实行电脑派位,并随机抽签分别安排至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城关中学。

  抽签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

  抽签地点:平潭翰英中学。

  2.平潭一中(北街校区)与城关中学抽签后,不允许互相调换学校。

  3.潭城镇户籍迁入时限: 2020年7月1日之前。

  (三)平潭一中(岚城校区)招生

  1.招生计划:初一年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

  2.招生对象:

  (1)岚城安置小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且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

  提供:户口簿、安置房产权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2)居住在岚城安置小区廉租房、公租房居民的直系亲属且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

  提供:户口簿、廉租房或公租房租赁合同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以上对象报名时间: 6月8日—6月10日

  报名地点:平潭一中(岚城校区)

  (3)根据岚城乡人民政府(岚乡政〔2019〕292号)文件精神,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建设涉及的相关征地村村民子女。

  (4)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5)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四类人员。若有余下学额,凡购买平潭商品房且目前已交付使用的购房者本人或购房者的直系子女可根据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申请参加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

  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下同)。

  (6)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的,凡申请到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就读的平潭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提供:户口簿)。

  (四)城南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

  2.招生对象:

  (1)康德、华外、台亚岚、西航四家目前已交付使用的房地产业主的直系亲属且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四家房地产公司各自统一登记并于6月5日之前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教处。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2)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3)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二类人员。若有余下学额,凡购买平潭商品房或在大城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农村户籍子女,均可申请参加城南学校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详见附件2)。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4)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凡申请到城南学校就读的平潭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提供:户口簿。

  (五)师大平潭附中招生

  1.招生计划:初一年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

  2.招生对象:

  (1)目前已交付使用的世茂海峡如意城的购房者本人或直系子女;由世茂海峡如意城房地产公司统一登记,并在7月26日之前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世茂海峡如意城业主子女申请就读数若超出师大平潭附中招生计划数,则按摇号方式安排就读。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2)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3)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二类人员。若有余下学额,凡在金井湾组团内购买商品房且目前已交付使用的购房者本人或直系子女,均可申请参加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4)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凡申请到师大平潭附中就读的平潭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提供:户口簿)。

  (六)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城关中学强兴校区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龙南初中拟招3个班,每班45人,共计135人。

  2.招生对象:

  (1)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招生片内的小学毕业生。

  (2)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3)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二类人员。若有余下学额,凡购买平潭商品房或在大城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农村户籍子女,均可申请参加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详见附件2)。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4)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凡申请到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就读的平潭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提供:户口簿)。

  (七)少体校招生

  少体校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小学毕业生36人,由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组织少体校专业人员在7月11日至7月12日完成测试后决定录取。专业测试和录取全过程在区社会事业局统一领导下进行。

  (八)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指标

  岚华中学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 翰英中学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新世纪学校招收9个班,每班45人,计405人;平潭赛尔双语学校招收4个班,每班40人,共计160人。

  2.招生对象:2020届小学毕业生。

  3.报名时间:

  (1)第一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27日

  报 名 时 间:7月29日—7月31日

  摇 号 时 间:8月4日上午9:00

  (2)第二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8月5日

  报 名 时 间:8月10日—8月12日

  摇 号 时 间:8月18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平潭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

  4.报名方式:民办学校按学生或家长意愿并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5.招生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共有两轮的摇号机会。

  (1)自愿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如果第一轮已经入围,不能参加下一轮的招生报名。

  (2)若未被民办学校第一轮摇号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第二轮公开摇号。

  (3)两轮摇号均没有入围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4)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在第一轮摇号之前可单列录取。

  (5)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可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摇号随机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指标的,按上述程序执行。

  (6)民办学校小学部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由学校登记汇总,并于7月15日前报送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6.工作要求:

  (1)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

  (2)各民办学校在新生注册时,必须与家长签定退款协议。

  四、政策性照顾

  (一)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援鄂医务工作者子女

  支援湖北医疗队的医务工作者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就读。

  提供:户口簿、单位证明。

  2.台、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华侨子女

  (1)台、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均可申请到暂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提供:护照、往来大陆通行证、户籍证、暂住证。

  (2)华侨子女:指夫妻双方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可申请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其国内监护人的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

  提供:父母出入境记录单、委托公证、孩子及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双方护照。

  3.军人子女

  (1)驻岛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县武装部)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3)军转干部在转业当年,其随迁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升学。

  提供:军官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转业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 公安民警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提供:英模证、伤残证、烈士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 引进人才和挂职干部子女

  (1)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岚综管综〔2019〕97号文件执行:A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各阶段选择一次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B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选一阶段选择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2)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我区的挂职干部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或党群工作部证明。

  5.孤儿(父母双亡)、烈士、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材料:户口簿、五保证、烈士证、见义勇为证书。

  6. 残疾人子女

  (1)有低保的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升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如属于突发事故无法提供低保证,必须提供相关证件)。

  (2)轻度肢残儿童是指有自理能力且不影响正常上课的小学毕业生(不含智残、聋哑、盲童),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

  (3)重度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父母在岚创业或就业具体实际,依申请经残联审核后安排就近学校入学。

  提供:创业者营业执照或就业者一年以上工资证明材料,户口簿、残疾证。

  7.征迁户子女

  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征迁户子女以及征迁时与征迁户同一户籍地址的亲属,因征迁需要跨片区的可根据其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征迁户子女就读申请表、征迁安置协议书、选房号、户口簿。

  8. 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

  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可根据其申请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农村户籍的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节育手术的“二女结扎户”,在2020年6月5日前持户口簿、结婚证、结扎证、乡镇婚育证明等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登记。

  9. 环卫工人子女

  2014年12月31日前工作已满3年且工资关系都在原县环卫所的,现仍在一线岗位的环卫工人,其子女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簿、所在单位证明、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 小岛教师子女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小岛任教且现仍在小岛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其子女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教师证、户口簿、学校证明。

  11.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在我区务工的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其居住地安排在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思源初中或其他农村初中就读。

  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2)“三证”齐全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申请到城南学校就读。

  提供:a.户口簿;b.父母一方于2020年3月1日之前办理潭城镇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c.父母一方于2020年3月1日前持有的营业执照或在我区持续缴纳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社保证明。

  (二)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注意事项

  1.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10款的,需于6月8日—6月1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2.第8款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材料由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审核、汇总,并于6月5日前报送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3.第11款“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可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于6月2日至6月8日参加网络预报名。

  4.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6类可根据申请安排就读;7—11款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就读。

  五、师大平潭附中、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城南学校、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余下学额的公布、报名及摇号时间

  (一)公布时间

  1.第一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6月22日

  报 名 时 间:6月24日—6月26日

  摇 号 时 间:7月16日上午9:00

  2.第二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17日

  报 名 时 间:7月20日—7月22日

  摇 号 时 间:7月24日上午9:00

  (二)报名方式: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三)重要提示:

  1.凡参加公办学校摇号的小学毕业生只有一次摇号机会,只限报一所学校,重复多报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当年摇号资格。

  2.摇号入围后,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行放弃。自行放弃和没有入围的,可申请参加民办学校网络预报名及摇号录取或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四)余下学额公布地点:参加摇号学校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官方网站、平潭电视台等。

  (五)余下学额摇号地点:平潭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

  六、关于中学招生网络预报名

  1.“申请参加余下学额摇号登记报名”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报名登记”的,均须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络预报名。社会事业局将对预报名登记成功的小学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报名或摇号的资格。

  2.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做好招生预报名工作,网络预报名期间,相关学校将设立招生咨询点为广大群众提供咨询与帮助。

  3.招生预报名操作流程(>>点击查看)。

  七、学业评定

  1.2020年春季在册的小学六年级学生,经所在学校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后,发给毕业证书。所在学校负责填写档案,并于7月5日前将报名表(附九年义务教育登记卡与学生户籍复印件)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2.各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综合学生平时成绩与表现进行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评定要力求公正、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等级制。

  3.各校必须严格把好小学毕业生合格质量关。毕业生学业检测今年由学校自行统一命题,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八、回原籍学生

  户籍在我区,但在外县(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要求回本区升学就读初中的,需于7月10日前持户口簿及学生档案到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就读。

  户籍在外县(市)区,在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就读。

  办理程序:

  1.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2.毕业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领。介绍信作为学生去向依据存档。

  九、加强领导

  初招工作牵涉面广,历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认真解疑释惑。

  1.招生工作全过程在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区社会事业局组成监察组对今年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对提供假户籍、假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公办小学接受民办招生学校宴请、接收劳务费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相关规定,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的初招工作规范、有序完成。

  十、本《意见》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生预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图(>>点击查看)

  2.平潭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点击查看

  3.2020年秋季初一年招生日程安排表(>>点击查看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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