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州幼儿园招生方式
导语 福州家长们注意啦!2021年幼儿园招生方案确定啦!年满三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可报名入园。
招生方式
(一) 2021年秋季,我市公办园(不含部队办园、部分省属部门、部分省属高校办园和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幼儿班,下同)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计划招生数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电脑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扩大派位招生的比例。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 普惠性民办园的招生方式由各县(市)区自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引导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参照公办园的招生方式。
(三) 非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另:部队办园、部分省属部门、部分省属高校办园和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
鼓楼区
1.辖区内市、区属财政的核拨性质的园(不含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幼儿班,下同)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将不低于计划招生数 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电脑摇号)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2.政府购买园可根据招生报名需要,自主决定招生方式。优先招收鼓楼区户籍及父母持鼓楼区居住证家庭的适龄幼儿。如选择参照财政核拨园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方式的园,应向教育局提交请示报告。
3.提供普惠服务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仓山区
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和政府购买普惠性幼儿园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30%的招生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70%的学额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及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台江区
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部队办园和部分省属部门办园、省属高校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将30%的学额,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额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普惠性民办园的招生可根据园所招生报名现状选择参照公办园参与招生试点改革的招生方式或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需按限价执行并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3.非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晋安区
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辖区公办幼儿园(含:市直部门办园,区属教育部门办园,省、市、高校、国企联办园、政府购买公办性质幼儿园等)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电脑派位的比例为30%;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我区山区(宦溪、日溪、寿山)公办幼儿园(含附设班)实行现场抽签派位的方式招生,现场抽签派位比例为100%。招生时间可结合乡镇实际自行确定或参照各小学招生时间。
3.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实行自主招生,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划定各乡镇、街道晋安户籍和持本区居住证的适龄幼儿。
4.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马尾区
一)辖区内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各公办性质幼儿园将计划招生数70%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组织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应优先招收福州市委市政府和马尾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在本区居住生活的烈士子女和见义勇为人员子女、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本区户籍应征入伍人员子女、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子女、在本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来闽创业留学人员的子女等),自主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二)民办幼儿园和村集体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须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需按限价执行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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