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州台江第二中心小学招生简章(附划片范围)
导语 《2021年秋季台江第二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公布,按“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
2021年秋季台江第二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33号)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按“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
二、招生对象
招收户籍关系在本校片区以及暂住在本校招生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学校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幼儿入学,如遇超龄儿童则应要求提供当年(应入学那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的附件资料。
三、招生片区
地址:台江区瀛洲路91号
(1)瀛洲街道建海社区:台江路168-1号建海新村、老药洲街27号建新新村、台江路118号茂泰大厦、六一中路450号永升城1座(永安阁)、瀛洲路、环河路、台江路138-190号、瀛环巷;
(2)瀛洲街道滨江社区:台江路109号元洪锦江一期、台江路107号元洪锦江二期、江滨中大道116号君临闽江、瀛江路1-3号江滨亿力花园、江滨中大道188号世茂外滩花园。
温馨提示:家长在预报名时,请参照学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划片范围内容填写。
四、网络预报名方法
2021年五城区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实行网络预报名,统一通过“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 开展预报名工作。
学校和区教育局对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后确认适龄儿童报名资格。
确认具备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另需通过“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络填报志愿,以便开展电脑派位工作。
五、片内生的入学办法
(一)、片内生的界定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8月20日前落户,下同)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学龄儿童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请前来入学凭证核查的家长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
(2)房产证(如果房产是孩子祖父辈的,孩子父母在五城区未购房,请提供孩子父母双方的房源信息查询结果。家长可持身份证到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办理,并盖公章)。
(3)预防接种证及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3. 片内生入学流程图
六、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台江区居住的非福州市户籍(港、澳、台、外籍等除外)人员的适龄子女。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确保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在本市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先予安排。
1、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台江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如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21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五城区优先派位条件: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①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②父(母)租住台江区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③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的随迁子女。
次优先:①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②父(母)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个区的随迁子女;③父母双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并在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3、录取办法:随迁子女志愿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台江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4、对于暂不符合我区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建议回原籍或者到外区的民办小学申请就读。
5、请前来入学凭证核查的家长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原籍户口簿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在台江区已购房者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
(4)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原件和复印件。
(5)有办理社保的需出具社保中心提供的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截止到6月30日)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原件。
(6)预防接种证及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温馨提示:1.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勿弄虚作假,学校将配合属地派出所核实证件的真实有效情况,以及随访就业单位,入暂住地址进行核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6、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图
七、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及外国籍子女、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住宅被征收人子女等)随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学校或居住地所在招生片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附: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和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入学流程图
八、友情提醒
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勿弄虚作假,学校将配合属地派出所核实证件的真实有效情况,以及随访暂住地址进行核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咨询电话:83806670
2020年秋季台二小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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