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办事指南

导语 大家知道福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办事指南吗?小编详细整理了福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办事指南的相关信息,下面由我们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事项名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

  办理单位:福州市公务员局

  事项编码:FZ01RS-FX-0009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

  许可依据:

  1、《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办理程序:所在单位到福州市公务员局工资福利与退休处提交材料,经办处室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签发。

  办理条件:

  (1)干部: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干部工作年限满三十年,或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

  需提交材料:

  1、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同意函;

  2、《退休呈批表》;

  3、《退休费审批表》;

  4、退休前最后一次《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申请对象的不同,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干部工作年限满三十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需提供本人申请报告;

  (2)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需提供:

  ①本人申请报告;

  ②当地同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需提供:

  ①本人申请报告;

  ②当地同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致残,需提供:

①本人申请报告;

②当地同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依据: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市公务员局工资福利与退休处

  办理地址:福州市乌山路92号市委大院1号楼一层,公交站点:乌山路口,公交路线:122、117、102、26、125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91-83322082

  投诉电话:0591-87114073

  备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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