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在职干部学历变更审核指南

导语 小编详细整理了福州在职干部学历变更审核指南的相关信息,下面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事项名称:在职干部学历、学位变更审核

  办理单位:福州市教育局

  事项类别:服务类

  许可依据:

  1、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意见》(榕委组综【2003】41号)

  2、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干部学历、学位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榕委组综【2004】32号)

  办理程序:

  1、当事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材料齐全后,由所在单位集中上报:县(市)区属单位报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系统的报教育局),市属单位报市直主管部门。

  3、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核实后将符合要求的变更材料汇总送市教育局审核。 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为符合更改条件的,在《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上加盖市教育局公章;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为不符合更改条件的材料,退回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并由干部所在单位负责向干部本人解释。市教育局不受理个人或基层单位的零星申请。

  办理条件:2001年以后取得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的福州市在职干部。

  需提交材料:

  (1) 干部更改学历学位单位审核一览表(一式两份)。

  (2) 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一式三份)。

  (3) 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 原学历、学位证书和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 学籍档案原件,包含:报考录取材料、招生简章、学籍卡和各学科成绩、毕业生登记表。申请更改学位的还应提供学位申请表、学位论文通过情况等材料。

  (6) 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电子认证页面打印件(须经县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盖章签字认可)。网上查询网址是:www.chsi.com.cn。

  (7) 通过网络教育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同时提供经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盖章认可的招生备案表(或新生录取审批表)。

  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教育局高教处

  办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东部办公区B座10层

  办理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集中受理变更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311719

  投诉电话:0591-833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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