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分公司注销登记流程
导语 小编详细整理了福州分公司注销登记流程的相关信息,下面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名称:分公司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及国家工商总局的工商企字〔2009〕83号
办理条件: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报材料: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相关材料。
办事流程:收件-受理审查-核准-颁发通知书 (流程图链接)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各地对期限有服务承诺的从其规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部门:省、市、县(市)、区工商局 (服务窗口导航)
备 注:办理事项相关管辖规定,办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及预约服务等内容,可点击“服务窗口导航”进行查阅。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