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拆迁安置房办证

导语 福州本地宝小编详细整理了福州拆迁安置房办证的相关信息,下面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房屋拆迁协议书

  4、房屋拆迁产权交换证明书(附房屋分户平面图)

  5、房屋产权注销证明书或拆迁房屋产权审核意见单或《福州市拆迁房屋审查情况表》(表一)或(表二)并附审查材料

  6、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结算单

  7、缴款凭证

  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09年5月7日以后申请初始登记的项目)

  福州本地宝温馨提示:

  (1)、集体单位房产放弃产权的,提供职代会决议;国有单位房产放弃产权的,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文件;单位放弃证明(由产权单位书面具结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承诺书(历史遗留登记业务)。

  (3)、《拆迁房屋产权审查意见单》上注明要登报的,须在福建日报或福州日报上公告。

  (4)、涉及单元房或面积拆分的,提供拆分报告。

  (5)、委托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涉及产权份额约定的,应公证委托代办。境外申请人委托代办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

  (6)、拆迁安置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的,需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及身份证件。

  (7)、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身份证件需持原件核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旧改】可获福州拆迁补偿政策、旧改计划、安置房房源、拆迁进展、补偿公告。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