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不动产抵押首次登记(林权)
导语 在福州如果想进行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材料、流程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人可作为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
1、在借贷关系中,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
2、经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双方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主债权合同(原件)
4.抵押合同(原件)(主债权合同中有抵押条款的,不提交)
5.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申请到办事处申请
2、审核
不动产办理中心接受申请
3、办理
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1、每件收取登记费550元;
2、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不收取登记费;
办理时间
5 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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