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不动产抵押首次登记(林权)

导语 在福州如果想进行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材料、流程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人可作为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

1、在借贷关系中,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

2、经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双方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主债权合同(原件)

4.抵押合同(原件)(主债权合同中有抵押条款的,不提交)

5.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申请到办事处申请

2、审核

不动产办理中心接受申请

3、办理

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1、每件收取登记费550元;

2、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不收取登记费;

办理时间

5 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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