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继承权公证办理指南(附收费标准)
导语 在福州如果想开继承公证的时候,应该要怎么办理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的管辖。
办理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若没注明死亡日期需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福州市死亡人员证明书》;
3、医院死亡证明、火化证,遗产的权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遗嘱或遗嘱扶养协议提供遗嘱书或协议书,
5、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中若有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证明和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由派出所出具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档案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公证告知-审查-查询笔录(受理后要预约时间制作)-核查(调查)-补充证明材料-公证证词-审批-翻译-公证处制作-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 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夏令时:14:00-17:30)
咨询电话:0591-87821104、0591-87821049,节假日咨询请打:0591-87821104
办理费用
1、受益额20万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2、超过20万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2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
4、超过20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0.3%收取;
5、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05%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