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积金缴存比例
导语 缴存单位需调整缴存比例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不低于5%至不高于12%,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除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其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单位想要申请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2.需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同意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届时可携带以下材料至公积金开户所在缴存银行网点办理(网上办理该业务仅限于单位经办申请):
1、《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窗口领取网站下载、网上申报:拍照上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全体职工大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决议的原件。)
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决议书原件(网上申报:拍照上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全体职工大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决议的原件。)
友情提醒您:
1.单位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范围为5%(含)至12%(含)之间;
2.单位应在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时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网上申请需拍照上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全体职工大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决议的原件;
4.在网上办理该业务仅限于单位经办申请;
5.单位在申请该事项时,不应存在在途汇缴业务;
6.该事项现场申报需至公积金开户所在缴存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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