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省内院校湖北生源地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省内院校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即将开放申请!申请有哪些条件?一起来看!

  发放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

  此前已享受闽财社〔2019〕11号文规定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本次求职创业补贴。

  发放原则、标准和列支渠道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列支渠道。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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