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流程
导语 福州以工代训补贴怎么申请?有哪些流程?在哪里申请?一起来看!
首次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流程
(一)申请平台账号。
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应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https://zypx.fjrst.cn/#/)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可原件扫描上传,也可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其资质(与系统初步名单进行匹配)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其开通培训管理平台账号。
(二)申请培训补贴。
企业将以下材料录入或扫描到培训管理平台:
1.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报告;(>>点击下载)
2.企业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点击下载)
3.上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注:①属于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的,应在花名册备注栏注明。其中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以福建省劳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为准;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申请企业有含劳务派遣人员的,除提供以上1、2、3项申请资料外,还应将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用工(派遣)协议、企业给劳务派遣公司转账银行回单等材料扫描到培训管理平台,同时在人员花名册中备注“劳务派遣”信息。
(三)相关要求。
1.第一、二项申请材料中,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报告、企业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应在培训管理平台中直接填报,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其它证明材料(盖企业公章)打包上传培训管理平台,培训管理平台初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提交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2.未纳入培训管理平台初步名单(税务部门、商务部门、统计部门提供)中的中小微困难企业和五大行业企业,如符合以工代训条件的,在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时应先行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①中小微企业和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企业提供2019年上半年、2020年上半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②外贸企业提供2019年上半年、2020年上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以上材料提供后,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汇总企业名单报市人社局职建处,由职建处负责协调税务、商务、统计等部门研究确认。
3.未在福建省劳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在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时,应先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时间,以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为准(2020年6月1日及以后)。
①贫困劳动力指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含已脱贫但标注为享受政策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办理《就业创业证》, 并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的人员。
③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归国的中国公民),离校期限从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落款日期算起。
④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在2020年5月31日前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
第二次以后申请
企业在培训管理平台中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报告;
2.企业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属于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应在备注栏注明);
3.上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申请企业有含劳务派遣人员的,除提供以上①②③项申请资料外,还应提供企业给劳务派遣公司转账银行回单,同时在人员花名册中备注“劳务派遣”信息。
注:第二次以后申请的以工代训职工与首次申请人数不一致的,企业应提供新增以工代训职工相关佐证材料(参照首次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流程)。
审核发放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培训管理平台审核企业申请资料,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拟拨付补贴资金的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参加以工代训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附件3),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误后按规定发放补贴资金。
有关说明
1.已列入市人社局公布的《2019年度市本级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2020年春节期间稳就业奖补公示企业名单》和《2020年度福州市中小微困难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中的企业不再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2.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0万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以工代训】可获取福州以工代训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条件、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