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转移时中断参保怎么补缴

导语 跨统筹区转移人员,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时,转移前后中断时间不超过(含)3个月的,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跨统筹区转移人员,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时,转移前后中断时间不超过(含)3个月的,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可选择放弃补缴,中断前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在退休时予以累计计算。

  中断参保期间不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重新接续参保时,愿意补缴的,在一次性补缴后3个月内,按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待遇的50%支付;不愿意补缴的,在重新参保缴费6个月内,按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待遇的50%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福州医保余额/缴费明细查询入口,医保缴费、转移、补缴、医保家庭共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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