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办理材料
导语 福州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办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电子版制证照片(白底两寸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提交并核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4、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5、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6、申请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仅限户籍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居民和持有上述地区《居住证》申请人及泉州、厦门市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
外省居民团签无需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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