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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州四城区公租房保障家庭动态情况申报提示

导语 《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家庭动态申报信息表》内所有栏目均须填写,申报表内相关栏目中的括号由填表人在对应的选项打“√”予以明确,与申请家庭成员实际情况无关的栏目应在填写处划线以示注销,不得留空。

  公租房保障家庭动态情况申报提示

  一、《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家庭动态申报信息表》内所有栏目均须填写,申报表内相关栏目中的括号由填表人在对应的选项打“√”予以明确,与申请家庭成员实际情况无关的栏目应在填写处划线以示注销,不得留空。

  二、《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家庭动态申报信息表》

  1.“家庭成员”栏填写主申请人及其成员关系,如:之妻、之夫、之子、之女。保障家庭成员以填报之日的情况为准,填写本家庭原保障范围内所有家庭成员及新增成员,新增成员仅限主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其他亲属。

  2.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请在该家庭成员对应的“新增/减员”一栏填写“新增”或“减员”,并在“变化原因”一栏注明“出生”、“结婚”、“离异”、“死亡”、“扣减成年子女”等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复印件各一份(出生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死亡证),新生儿在身份证栏填注生日。

  3.属于民政认定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等住房救助对象的,在“是否兜底保障对象”一栏填写“是”。

  4.“婚姻状况”选填“未婚、初婚、再婚、复婚、离婚、丧偶”中的一项。

  5.“文化程度”栏非在校学习的填“博士(含等同于博士的学历,下同)、硕士、本科、大专、中专(含中职、中技)、初中、小学、半文盲、文盲”,在校生注明在读阶段,如“幼儿园、高中生、博士研究生等”。

  6.所属群体:⑴60 周岁以上老人;⑵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⑶农民工;⑷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⑸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⑹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特殊贡献奖励;⑺退役军人;⑻现役军人家属;⑼建档立卡贫困户;⑽居住证持有人;⑾消防救援人员;⑿市级劳模;⒀省部级以上劳模;⒁环卫行业职工;⒂公交行业职工;⒃教育行业职工;⒄卫生行业职工;⒅优抚对象;⒆其他群体。上述群体中:同时具备上述两类或两类以上属性的家庭成员,选择一项填写。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的是独生子女去世或残疾且未再生育、领养子女的家庭;农民工指的是在我市城区工作的外地户籍农业人口。

  7.“工作(学习)单位”栏填写工作单位(含全职、兼职、实习单位)或学校全称,无业的填写“待业或失业”,离退休人员填写“离退休”并注明原工作单位,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的填写“灵活就业”。

  三、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中,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其工薪收入证明栏中填写经营性收入;收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单位发放的人员(即存在更换工作或兼职情况的人员),须将上述收入合并计算。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须持有经年检的失业证)的收入情况按离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发放金额填报。

  四、城市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失独家庭、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军人军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军人遗属等群体,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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