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初中学生休学手续

导语 大家知道福州初中学生休学手续吗?小编详细整理了福州初中学生休学手续的相关信息,下面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事项名称:初中休学

  办理单位:福州市教育局

  事项类别:服务类

  许可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4号)

  办理程序:

  1、因病休学:因病申请休学者应填写休学申请表(附件5)、出具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

  2、中途到国外、境外休学: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可办理休学手续。由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办休学。保留学籍一年,学生的有关材料由学校保存备查。

  办理条件:

  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学的学生或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均可办理休学:

  1、初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可办复学。

  3、学生在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但不得转学。

  4、学生因病休学,疾病情况必须记入学籍卡片,并由学校在学生报考高一级学校时,如实填写体检表中"既往病史"栏目。

  需提交材料:休学申请表、出具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

  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正常情况即办)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教育局中等教育处

  办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东部办公区B座8楼  公交站点:东部办公区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591-83326421

  投诉电话:0591-8335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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