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

导语 福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有: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更多对象条件见正文。

  福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福州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工人不超过50周岁、女干部不超过55周岁)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福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但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应办理失业登记,并且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具体有: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大龄城镇居民;

  (2)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3)持《残疾人证》的城乡居民;

  (4)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被征地农民(政府依法征收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

  (7)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

  (8)建档立卡的农村脱贫人口;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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