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指引
导语 在我市市属、四城区区属单位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3 个月以上且落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享受福州市住房补贴。
福州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指引
1.服务事项:
在我市市属、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区属单位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3 个月以上且落户的
(1)2020 年 10 月 27 日以后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
①6 年额度 100 万元购房商业贷款贴息;
②最长不超过 5 年的 600 元/月租房补贴。
(2)“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
①9 折购买 70 平方米户型的人才限价商品住房;
②20 万元购房补贴;
③10 年额度 100 万元购房商业贷款贴息;
④最长不超过 5 年的 1500 元/月租房补贴
(注:①②③择一享受,不叠加)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
①8 折购买 90 平方米户型的人才限价商品住房;
②50 万元购房补贴;
③10 年额度 200 万元购房商业贷款贴息;
④5 折承租 90 平方米人才租赁住房;
⑤最长不超过 5 年的 2500 元/月租房补贴。
(注:①②③择一享受,不叠加,④⑤择一享受,不叠加)
2.申请渠道:
“榕 e 社保卡”app-专题服务-人事人才-“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申报系统
3.服务电话:
0591-8711952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房】可获福州2024人才房最新消息,保障资格申请时间、申报指南、房源信息、限价房销售公告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