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四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怎么申请?

导语 福州四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需要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办理,未在市场租赁房屋的不予办理。

  办理条件

  经各区房管局登记在册的公租房保障家庭;

  租赁的房屋需位于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内;

  申请货币补贴保障人员人均租赁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在福州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要求必须是在市场租住房屋的家庭才能领补贴,而且所租住的房屋在领取补贴之前还得在市国有房产中心备案。>>点击查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指南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领取租赁补贴

  (一)所租赁房屋所有权人为申请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的;

  (二)不再具有保障资格的;

  (三)承租的房屋变更未及时申报的。

  (四)未在市场租赁房屋的;

  (五)所租赁房屋未经市国有房产中心登记备案的;

  (六)已享受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租房补贴的;

  (七)其他虚报、隐瞒或伪造相关事实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

  办理材料

  1.携带材料:

  ①所有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

  ②保障资格申请人海峡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需明确开户行名称,如:福建海峡银行XX支行,用于后续接收补贴款);

  ③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2.保障资格申请人填写《福州市四城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书》。

  3.签订《福州市四城区保障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协议》。

  补贴标准

  >>点击查看

  发放时间

  租赁补贴申请后次月起发放补贴。

  办理地点

  租赁备案办理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中心3楼344-345窗口;

  补贴协议签订办理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0591-87620220、8755156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补贴】查看福州公租房补贴办理手续、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地点、房屋备案办理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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