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州C类公租房申请指南
导语 2020福州C类公租房申请的条件、材料、流程是什么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申报对象
在福州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包括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求单位注册地址在四城区内,下同)或落户(包括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要求户口本首页住址在四城区内,下同)的,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 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4. 经地市级以上或福州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需提供入选证书或相关材料。
申报对象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保障家庭”)需在福州市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下同)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申请前5年内在本市五城区内无房屋权属转移行为。
申报时间
2020年8月26日-10月26日
申报流程
申报(8月26日-10月26日)
申报对象通过手机APP“榕e社保卡”→“住房保障认定”→“C/D型对象”提出申报,上传所需的证明材料(>>点击查看),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初审
四城区人社局在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根据保障家庭成员数量确定保障标准(1人户、2人户、3人户及以上)。
对初审不合格的,驳回(将通过手机APP“榕e社保卡”通知和短信通知)修改后继续申报;
对初审合格的,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人社局窗口汇总。
转交
保障家庭名单经市人社局汇总后,转交市国有房产中心(将通过手机APP“榕e社保卡”通知和短信通知),后续配租工作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另行通知。
保障方式
C型保障对象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实物配租
1人户、2人户、3人户及以上分别配租45㎡、55㎡、65㎡户型,实行减免30%的市场化租金标准。
由市国有房产中心结合房源供应情况分批组织配租,轮候期间不发放租赁补贴。
轮候家庭可向市国有房产中心申请变更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得再作调整。
市国有房产中心可结合实际情况,对一、二、三人户家庭配租低于上述45、55、65平方米面积标准的房源。
对于愿意下靠承租较小面积房源的家庭,给予20%的租金减免。
实物配租家庭无故未参加配租活动或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的,由市国有房产中心汇总报送市人社局取消保障资格,相关家庭自资格取消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资格。
②租赁补贴
每月每平方米保障面积补贴按照市场化租金标准的30%,保障面积标准按实物配租标准执行。
市场租金标准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出,每3年评估调整一次。
对选择租赁补贴的家庭,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在资格认定后通知,通过福州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承租社会化租赁住房,并经市国有房产中心备案的次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配后须知
(一)保障家庭应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租赁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规范使用承租的住房,按时交纳租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机构开展的监督、审查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家庭,由市国有房产中心转市人社局取消保障资格。
市国有房产中心应依照合同约定予以清退并纳入福州市信用体系管理:
1.通过不正当手段虚报瞒报申请资料,骗租骗保的;
2.转借、转租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4.破坏或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5.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7.累计六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咨询电话
鼓楼区人社局申报窗口,联系电话:83518752
台江区人社局申报窗口,联系电话:87111105
仓山区人社局申报窗口,联系电话:83532743
晋安区人社局申报窗口,联系电话:8364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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