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郭宅周边旧村改造一期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导语 因郭宅周边旧村改造一期项目的建设需要,经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仓政征〔2019〕3号文件批准,决定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郭宅周边旧村改造一期项目)
因郭宅周边旧村改造一期项目的建设需要,经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仓政征〔2019〕3号文件批准,决定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郭宅周边旧村改造一期项目。
二、征收范围:郭宅周边旧村改造一期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房屋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 88072652。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仓山区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7层,联系电话:0591-83215329;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850号华威物流园7号楼4层金山征收公司办公室;现场办公点:仓山区盖山镇郭宅路82号,联系电话:0591-88079527。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
七、被征收人如不服本房屋征收决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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