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手续

导语 大家知道福州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手续有哪些吗?小编整理了福州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吧!

  办理条件、材料

  1.部队介绍信(团以上政治部门);

  2.随军文件;

  3.军人工作证 ;

  4.《任命书》;

  5.《结婚证》;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子女随迁的,《户口簿》中无法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须提供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 7.落集体户应提供集体户户主页;落家庭户的应提供部队分房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

  办理

  原籍地迁出后在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1.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工本费每张3元,迁移证工本费每张3元

  2.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 闽价(1997)费字218号

  办理地点

  鼓楼区洪山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38号

  电话:0591-87900373;0591-8362311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鼓楼区鼓西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7号

  电话:0591-8755333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福州市各区县市派出所联系方式、地址一览

  备注:

  落户方式:

1.落单位集体户;

2.落家庭户,需提供单位住房证明 , 如该地址上有户口,必须落单位集体户。 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变动的,需交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获取福州落户办理流程、落户地址选择、办理材料、线上申请、咨询电话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