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收费标准

导语 福州本地宝为您提供车船税中乘用车的收费标准、机动船舶的收费标准等车船税收费标准的相关信息。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分月计算,一次缴清全年税款。

(一)对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车船税纳税时间为纳税人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当日。

(二)对实行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车船税申报纳税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对每年12月新购车船的纳税人,车船税申报纳税时间为次年1月31日前。

从2012年1月1日起,福州实施车船税征收的新标准(如下所示):

其中乘用车的标准:

乘用车按照排气量区间划分为7个档次,每辆每年税额为:

1、排气量为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80元;

  2、排气量为1.0升至1.6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元;

  3、排气量为1.6升至2.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元;

  4、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720元;

  5、排气量为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500元;

  6、排气量为3.0升至4.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2640元;

  7、排气量为4.0升以上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900元。

其余车船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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