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事指南(条件+流程)

导语 福州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需提供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双方《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公安派出所申请。

  申请条件

  子女可以选择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

  申请材料

  (一)家庭户近亲属投靠的,提供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双方《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4.除夫妻投靠、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外,其他近亲属投靠的,另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和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同意落户的声明书,夫妻一方产权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双方近亲属均可申请迁入。

  (二)除院校学生集体户外,集体户(含集体户地址上设立的家庭户)近亲属投靠的,提供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双方《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4.迁入人及其配偶在五城区或同一县(市、长乐区)范围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声明书;

  5.迁入单位房屋所有权住房或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同意落户的声明书;迁入商住楼集体户的,提供具有商业住房产权的被投靠人同意落户的声明书。

  办理流程

  (一)六县(市)、长乐区户口迁入五城区的,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当场办结。

  (二)福建省内外地市户口迁入福州的,申请人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附件1)或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当场出具《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两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三)福建省外户口迁入福州的,申请人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办理地点

  >>福州各县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地址

  >>福州市各地区派出所地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获取福州落户办理流程、落户地址选择、办理材料、线上申请、咨询电话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