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病要提取福建省直公积金办理攻略

导语 因生病想提取福建省直公积金,应该如何办理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条件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办理材料

1、县级以上医院特殊病症审批表(或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保中心特殊病症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

3、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等有效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4、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亲属患病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携相关材料到中心审核;

2、到承办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办理时限

现场申请,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办事大厅

电话:12329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00-16:30(夏季六月至九月下午14:30-17:00)

注:16:30-17:30(夏季17:00-18:00)为对账及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服务:

办理须知

1、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再次申请提取需间隔12个月以上;

2、再次申请提取所提取金额为上次申请日至本次申请日所发生的费用;

3、本人及配偶和直系亲属因患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才可申请提取;

4、特殊病症包括:恶性肿瘤病化疗和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结核病规范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高位截瘫及脑瘫治疗。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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